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一、二房東的租賃合同怎么簽才有效
經過了原來房東允許后和二房東簽訂的合同則有效,即承租人經過出租人的同意而和次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為有效的。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二房東的租賃合同簽訂應寫明哪些內容
寫明當事人與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轉租的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二房東的租賃合同簽訂需要注意什么
1.確認二房東的身份和權利: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確認二房東是否具備出租房屋的權利??梢砸蠖繓|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證明文件,以確保其有權出租該房屋。
2.核實房屋信息: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核實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積、裝修情況等。同時,要了解房屋的產權情況,確保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3.明確租賃期限和租金:在租賃合同中,要明確租賃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等。同時,要注意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原房東與二房東之間的租賃合同期限。
4.約定違約責任和解決方式:在租賃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和解決方式。例如,如果二房東未按照約定提供房屋或者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承租人可以要求二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注意合同細節和條款: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認真閱讀合同細節和條款,確保合同內容明確、合法、合理。如有不明確或者不合法的條款,可以與二房東協商修改。
6.保留好合同副本:在簽訂租賃合同后,要保留好合同副本,以備不時之需。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合同,避免遺失或者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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