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個人獨資企業的特點:
(1)投資人為中國公民;
(2)企業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
(3)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責任承擔的特殊規定:
(1)如果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適用五年除斥期間的規定,即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存在的債務仍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為向投資人或個人獨資企業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執行:
可采用自行管理、委托管理、聘用管理三種方式對個人獨資企業進行事務管理,另外,投資人對受委托或者受聘的管理者的職權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
(1)投資人決定解散的;
(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的;
(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有兩種,一是投資人自行清算,二是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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