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首先我們來看什么是居間合同,居間合同也就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因此居間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當然也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所以賣方與中介在解除合同時可以適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磁c中介簽訂的合同是怎么約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確約定解除的條件依照約定解除,如果沒有約定,則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單來說就是當中介沒有履行責任,或者有拒繳中介費的情況時,居間合同可以合法解除。但是,居間人對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所以解除合同只與雙方當事人有關。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