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是指民事主體因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所有爭議。涉及民事合同爭議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審理。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范疇:
1、前合同階段:合同談判、盡職調查、文案的起草、合同審核等;
2、履行階段:指導及監督履行、參與合同的履行、證據保留、函件發放等;
3、爭議及后續階段:調解和解、保全、訴訟或者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合同爭議的服務方式:
1、對于合同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部分案件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民間借款中,借條同借款合同一樣,是證明借貸關系中權利與義務的憑證,另一方面,在借條與欠條區別上雖一字之差,但在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情況,借條和欠條中的出借人主張權利所受到的訴訟時效起算點和時間是不一樣的,借條中權利保護的時間更長。因此在法律糾紛的解決中至關重要,以下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借條的書寫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準確表述借款事項
正因為借條和欠條的不同,因此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敘述清楚借款事項,抬頭應該寫“借款條”而不是“收款條”或“欠款條”,在描述具體事項時因敘述清楚借款的事由,如果只寫某人欠某人錢,在請求法院支持的時候,法官可能會問為什么借錢,沒有固定的證據會給訴訟帶來不利的影響;除此之外還需明確借款的用途,因為如果當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從事不法行為時,可以根據借款合同相應的減輕自己的責任,而且無需等到還款日期屆滿就可以主張借款人違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日期
許多借款合同中都存在著“借款合同簽訂后多長時間還款”等模糊的表述,為避免約定了不確定的履行時間,一種方法是確定的約定履行期日,另一種方法是明確的表述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多少內還款”,如果有營業時間還可以約定在營業時間結束之時。除此之外,生活中常見的情況是在向借款人主張權利的過程中,大部分人都是以口頭方式催款,而沒有保留書面證據,因此法院無法認定訴訟時效中斷的時間,此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借款條,以此避免債權請求權權能的減弱。
3、明確約定利率
所謂“親兄弟,明算帳”,在涉及到金錢問題就需要將事情說明白,以減少糾紛產生時的復雜性。法律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債權人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利息的,法院將不予支持,因此應明確約定借款利率。但法律給與保護的約定利率為24%;若利率超過24%但不超過36%,則債權人不得強制借款人履行;利率約定超過36%的,借款合同無效,雙方的法律關系消滅。因此明確約定合法的利率,對于借款關系的合法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4、提供相應的擔保
債權具有平等性,在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數個債權按照債務的比例獲得償還,但是如果在債權上設立物權,物權相對于債權具有優先受償性,這意味著在數個債權同時存在的情況下,享有物權的債權享有順位利益,能夠就擔保物優先受償,可見第三人或者債務人能提供擔保的情況下債權的實現更具保障。設立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約定對確定合法的擔保物或財產權利設立權利,約定擔保期限時不得低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合同履行屆滿期間,并且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時需按照不同的擔保方式向擔保人和債務人主張權利。
借條書寫的模糊不僅導致權屬糾紛,更甚者會導致請求權能的消滅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應該注意借條中借款事項的表述、借款時間的明確、約定利率的合法性和獲得相應擔保的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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