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包括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無罪、罪輕、罪名等方面的合法辯護。
循定律師涉及刑事辯護的服務范疇:
1、偵查階段:陪同自首、會見當事人并了解案情、申請取保候審、提供法律意見;
2、審查起訴階段:會見當事人、查閱復制案卷、提供法律意見等;
3、審判階段:會見當事人、查閱復制案卷、提供答辯意見、出庭辯護、附帶民事部分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刑事辯護的服務形式:
1、對于刑事辯護,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階段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特殊情況下,協商辯護費。
山東疫苗案指2016年3月,山東警方破獲的一起疫苗未經嚴格的冷鏈存儲運輸程序而銷往24個省市的刑事犯罪案件。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24日一審判決被告人龐紅衛、孫琪犯非法經營罪,對龐紅衛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其前罪刑罰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孫琪六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七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五十九元四角。二人在宣判之后,都選擇上訴。2017年5月19日,山東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裁定駁回被告人上訴,維持原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罪。龐紅衛,孫琪,在未獲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疫苗案值5.7億元,銷往24個省市,涉案疫苗包含25種兒童、成人用二類疫苗。因為被告人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嚴重擾亂藥品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所以對兩位被告人分別所作判決比較合理。
在我國關于疫苗犯罪的案件,不僅有可能會被判處非法經營罪,當涉案的疫苗是假藥時,還有可能會被判處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這種行為規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人們常說“人背信則名不達”。作為一個商家,還是一個做著關乎人身體健康事業的藥品經營者一定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為了一己私利,不僅害了自己,更害了注射疫苗者的身體健康。
這件疫苗案件應引起我們的深思:我國的疫苗大多都靠自主研發,有一部分疫苗更是國際領先的,由于某些生產者、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和有時監管的疏漏,人們開始漸漸懷疑國產疫苗的質量,這對疫苗的研發與推進是非常不利的。因此應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規范藥品生產者、經營者的行為,確保疫苗的質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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