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等。人身損害具體包括勞動工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他損害,如故意傷害、動物侵害等。
循定律師涉及人身損害的服務范疇:
1、工傷代理:工傷認定、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仲裁及訴訟代理等;
2、交通事故:責任預判、事故認定的復核、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3、醫療事故:封存病例、事故認定代理、因果關系及責任劃分申請、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4、其他人身損害:法律分析、傷殘預估及鑒定、賠償清單羅列、協商談判、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人身損害的服務形式:
1、對于人身損害,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為了減少委托方前期經濟壓力,幫助弱勢群體,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形式。
生活中,我們經常都能在新聞中看到一些醫療事故的發生,隨之醫療案件也在不斷的上升,病人和醫生因為醫療糾紛的問題現在是越來越多的,但實際上這是誰都不想看到是一種事情,遇到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首先應該是找到解決糾紛的辦法,然后在選擇正確合適的法律途徑去解決,很多人都不知道醫療事故糾紛中的一些詳細的問題,下面,循定律所都律師將通過醫療事故糾紛案例來幫助您分析醫療事故的糾紛。
【案情簡介】
【方案與結果】
這個案件屬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那當面對這類案件的時候重點是要明確醫院是否存在過錯?當然醫院是否有過錯不是由你的主觀判斷,而是需要進行醫療損害鑒定,那由誰來進行鑒定呢?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由法院委托醫學會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醫學會認為無法鑒定的,法院可另行委托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組織鑒定。
另外,一定要保存好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是最主要、最重要的鑒定材料之一。
最終,由于我方證據充足,事實說明清楚。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醫院也及時對家屬進行了賠償。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律師叮囑】
以上就是關于醫療事故糾紛案例及分析的詳細問題介紹了,如果發生了醫療事故,當事人是需要掌握相關的證據,才能在糾紛中處于有利的地位。如果您在醫療事故糾紛中這方面還有其他的問題,可以通過文末聯系都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抖音:四川循定律師事務所
都律師電話:1588108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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