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put id="knlnu"></input>
<em id="knlnu"><span id="knlnu"></span></em>
<sub id="knlnu"></sub>
<sub id="knlnu"></sub>

    <form id="knlnu"></form>

      <sub id="knlnu"></sub>

      <form id="knlnu"><span id="knlnu"><track id="knlnu"></track></span></form>

          <sub id="knlnu"></sub>

          循定律所

          公司分立時發生不動產登記糾紛怎么處理?

          發布時間:2018-10-22 09:34

          【案情】

          原告A公司提出訴訟請求: 2012年下半年,被告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決定將被告公司進行公司分立,分立后新設立A公司、B公司。雙方簽訂分立協議,約定了分立后公司注冊資本、凈資產、各公司享有的資產及債務明細,其中X#廠房、X#廠房及2853.4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歸原告。協議簽訂后,被告已將上述廠房交付原告,原告也已長期使用收益。后原、被告共同向當地政府及規劃局申請,政府出具函件,同意將被告名下X#廠房、X#廠房及2853.4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過戶至原告名下,雙方簽訂了公用宗地協議,且經規劃部門審批,出具了雙方共用宗地紅線及規劃審批圖,同意上述交易過戶。但在過戶過程中,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將分立歸其所有的廠房X#、X#廠房及整體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銀行,導致土地使用權被抵押,無法過戶。原告為此多次與被告協商,要求履行過戶手續,為此原告股東曾經同意以提前支付租金的方式為被告融資,方便去除抵押,履行分立協議,被告仍不配合。為此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

          被告B公司應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協助原告昆山市A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辦理昆山市玉山鎮城北XX路XX號X號、X號廠房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的過戶手續。

          【律師觀點】

          1.公司分立之后,必然涉及公司財產的劃分,在分立協議之中也會寫明各財產的歸屬。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雙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原晶良公司決議分立為晶良公司、A公司、莉美雅公司,并對財產作相應分割,分立后的晶良公司、A公司、莉美雅公司又簽訂協議,進一步明確晶良公司名下房產、土地的分配方案,事實清楚,故被告晶良公司應按約履行,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雙方約定歸A公司所有的昆山市××××號X號、X號廠房至今仍登記在晶良公司名下,相應土地使用權亦未辦理分割過戶,故原告訴請本院判令被告履行協議,協助辦理過戶手續,應予支持。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

          国产成人精品电影在线观看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