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循定律師涉及執行代理的服務范疇:
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異議之訴、代理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異議之訴、代為和解調解等。
循定律師涉及執行代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執行代理,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為了減輕委托人前期經濟壓力,也可以選擇風險代理。
執行終結,是指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發生某種特殊情況,執行程序沒有必要或不可能繼續進行,從而結束執行程序。聽到這里還是很多人不理解什么叫做執行終結,下面我們和循定律師事務所執行代理專業都律師看一個真實案例來幫助理解。
【案情簡介】
2017年起,原告與被告一之間開始業務合作。合作期間,由于被告一未按照合作方式向客戶交付車輛,被告一應當將其中四位客戶的購車款共計403319元退還給原告。二被告于2019年8月22日向原告出具了《還款承諾書》,承諾于2019年12月30日前退還全部款項,逾期按照年利率24%的標準計付違約金,同時承擔原告因此產生的律師費、擔保費等費用,被告二就被告一的全部債務向原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截止起訴之日,二被告仍未退還款項,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委托我們進行代理。
【方案與結果】
債務人欠錢不還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決:
第一,直接與客戶進行協商,爭取客戶能直接還款;
第二,可以找中間人進行協調,達成還款協議,盡快還款。
第三,上述途徑還是拒絕還款,債權人可以收集證據,然后去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判決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針對本案,我方律師通過調查對方名下的財產信息,及時向法院提出申請查封凍結、參與分配、參加聽證會,與多個債權人進行爭辯,最終收到法院判決執行對方77109.43元,后因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指定的財產,法院作出終本裁定,終結本次執行,若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再申請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