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筑糾紛包括因房產和建筑產生的兩方面糾紛。房產糾紛是指當事人因房屋買賣以及房屋權屬所產生的糾紛;建筑糾紛是指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范疇:
1、房產糾紛:陪購服務、房屋質量索賠及其他房產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等;
2、建筑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工程監理糾紛、轉包合同糾紛、工程設計、工程審計糾紛及相關訴訟的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形式:
1、對于房產建筑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現在,很多人攢錢買房成了人生大事。有些地方買房時會讓你交一定的定金來確保你不會反悔,但有人買完房后反悔了或者有其他情況就不知道該如何收回自己之前交的定金。那么,怎樣才能要回購房的定金呢?循定律師事務所房產建筑專業都律師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疑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案情簡介】
張三(買方)和李四(賣方)于2021年3月13日簽署了一份全款商品方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系四川戀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作為中介方予以居間完善相關手續。后張三支付了定金4萬元,前期中介費8600元。2021年4月22張三找到代理律師要求解除合同且要求退還雙倍定金,承擔其他損失包括中介費。
【方案與結果】
買房交的定金的退款方式:如果經過協商,對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退房退款;如果協商不一致,且退房退款屬于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違約行為,一般購房者是無權請求返還定金。要完成客戶的要求,除非是有絕對充分的證據證明李四存在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且違約的行為達到了法定或者約定的解約條件。
那么在開展訴訟動作前,制定訴訟思路,準備、完善證據就勢在必行。為此,我們為客戶做了如下的訴訟規劃:收集李四違約證據、發送律師函予以解除合約、本訴及反訴應對。
經過兩次庭審、法院對于我方舉證的對方違約的事實予以確認,最終判決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且退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律師叮囑】
房屋買賣合同較為常見,但是需要在訂立合同的時候對于一些常見且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方予以明確的約定。同時在發生糾紛時,及時委托律師介入處理,做好訴訟方案,減少損失。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通過文末聯系都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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