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建筑糾紛包括因房產和建筑產生的兩方面糾紛。房產糾紛是指當事人因房屋買賣以及房屋權屬所產生的糾紛;建筑糾紛是指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范疇:
1、房產糾紛:陪購服務、房屋質量索賠及其他房產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等;
2、建筑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工程監理糾紛、轉包合同糾紛、工程設計、工程審計糾紛及相關訴訟的仲裁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房產建筑的服務形式:
1、對于房產建筑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單次收費;
2、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引言:現實生活中在一二線城市打拼的年輕人很多,特別是應屆大學畢業生。很多人做著很光鮮亮麗、衣裝得體的工作,卻拿著城市最低標準的工資。從而在大城市里風雨無阻,與這殘酷的社會做著頑強斗爭。那么很多不遠他鄉來到一個陌生城市工作的人,首先生存是第一要件,當我們拿著低工資,而且還要自己租房子住。那么我們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就要注意一些法律問題,從而保障自身權利。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一下問題:
租賃合同最好是跟房屋所有權人當面簽署(簽署時應該要求房屋產權人提供:產權證原件以及產權人身份證原件,房屋屬于共同共有的 應該提供共有人產權證原件和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承租人應該認真核對原件,并妥善保存上述原件的復印件。
若由于房屋產權人的自身原因不能當面簽署,并委托他人代為簽署的,在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需要求代理人提供房屋產權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簽訂完畢應當在一周內,將租賃合同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材料一同提交到當地派出所備案。
租賃合同簽署應當對以下內容跟房屋產權人進行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
第一:租賃期限、租金的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以及水電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
第二: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用途,若是居家,居住人數的限制。
第三:家電維修的義務以及裝修。
第四:雙方的違約責任如何承擔。是否同意轉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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